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装修签合同莫漏售后服务条款 2008-12-01 案例一 案例二 刘先生与装修公司签订了家庭装修合同,开工几天后,刘先生发现卫生间开始漏水,影响到了楼下邻居,于是找到装修公司,希望给予维修,装修公司派人到现场后检查,证明管道的装修施工有问题,并答应给予重新修复,但是,刘先生需要交纳1850元的修缮费才可以开工。对此刘先生十分不满,本来是装修公司出的问题,为什么还要自己掏钱修缮,装修公司表示,刘先生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并没有签订售后维修的相关条款,虽然有口头承诺,但现在重新修缮需要资金投入,因此让刘先生担负修缮费用也在情理之中。 问题 当前最令消费者头疼的售后服务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:一是水、电、供热管道改造等隐蔽工程质量差,最容易出现跑冒、漏水等反复性问题,刚开始装修公司还负责维修,时间一长就以用户使用不当等理由搪塞,拒绝维修或收费维修;二是装饰公司在售后服务上出尔反尔,签订装修合同时允诺的售后服务不兑现,出现质量问题不予维修,或以各种理由推脱; 还有就是有的公司利用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,故意在装修价格上让利,引导消费者忽视售后服务环节,在签订合同时含糊其辞,出现问题后消费者才意识到没签订售后服务条款的严重性。 提醒 有关人士提醒人们,在选择好家装公司的同时,一定要签订售后服务条款,避免家装后出现问题无人接管。 本文已被阅读 1375 次 (完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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